2020年2月3日 星期一

桃園市建築物施工勘驗作業

法令規定



查驗相關規定
  • 每件查驗主要結構處數如下,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至少三處,供公眾使用建築物至少六處,每件勘驗樓地板面積超過1,000㎡之建築物其查核位置處數應加倍。
  • 每件勘驗樓地板面積未達1,000㎡者,應派1人驗,以1人次計算出席費用;超過1000㎡者,應另加派1人,以2人次計算
鋼筋
  • 1.鋼筋主筋號數、數量是否與設計圖相符,鋼筋搭接長度及位置、錨定長度是否符合規範要求?
  • 2.箍筋號數、間距是否與設計圖相符?彎鉤須為135度,長度大於6倍直徑,且大於7.5cm。
  • 3.相鄰輔助繫筋135度與90度彎鉤需錯開。
  • 4.鋼筋保護層厚度是否符合規範要求?
  • 5.樓板角隅及開口是否補強?
鋼構
  • 1.鋼構架設、組立是否與設計圖相符?
  • 2.鋼骨梁、柱斷面尺寸是否與設計圖相符?
  • 3.剪刀釘之規格、尺寸及間距是否與設計圖相符?
  • 4.鋼承板及點焊鋼絲網之規格、尺寸及間距是否與設計圖相符?
勘驗攜帶物品
  • 身份證明(會員證)
  • 捲尺
  • 自備交通工具(最好具有導航系統)
  • 手機(具備Wi-Fi系統)或相機
  • 遮陽、遮雨工具
勘驗前置作業
常遇到的缺失】摘錄自:桃園市土木技師公會2019.12.04.講義
鋼筋:
  • RF層柱
  • 有箍筋沒主筋
  • 沒T頭
  • 彎鉤收尾
  • 保護層厚度不足
  • 柱沒繫筋
鋼構:
  • 結構系統配置錯誤
  • 沒有斜撐、加勁版
  • 剪力釘現場剪斷
  • C型鋼數量設置錯誤
  • 用錯鋼梁和鋼柱尺寸
  • 結構系統多設置梁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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